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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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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35 股票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2016-065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分立上市事宜已于2016年10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城投控股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并安排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承继及承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本公司为被吸并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2日向上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

本公司将在上交所受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相关公告,并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900935 股票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2016-066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分立上市事宜已于2016年10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当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16]【2306】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

本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900935 股票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2016-067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已经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如获批准本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B股”或“本公司”)及分立上市已经本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导致阳晨B股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2日向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当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16]【2306】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本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将在受理本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将在刊登股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900935 股票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2016-068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各境内证券公司至中国银行

开立购汇银行账户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B股”或“本公司”)及分立上市事宜,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

根据项目安排,对于不具有转登记受限账户的C99账户投资者(即阳晨B股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全部C90账户投资者(即阳晨B股境外个人投资者),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投资者B股证券账户信息免费配发沪市转登记受限账户,以供投资者后续减持城投控股(存续主体)A股股份和/或本次分立后上市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A股股份及分红之用。同时,对于C90及C99账户投资者,其未来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减持城投控股(存续主体)A股股份和/或上海环境A股股份或分红所得人民币资金,将由各境内证券公司代为购汇,并最终以美元进行结算。目前,涉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分立上市的外汇事项已经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批复。

为方便投资者后续操作,特提醒为C90及C99账户投资者提供后续管理服务的各境内证券公司,可于即日起至证券公司总部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的本次账户转换指定购汇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存款账户”)。该存款账户将用于后续为投资者代理购汇。即使前述证券公司已因其他B转A事项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专用账户,仍须为本次城投控股换股吸合并收阳晨B股及分立上市事项重新至中国银行开立B转A人民币专用账户。在城投控股(存续主体)A股复牌交易和上海环境A股上市交易前,各证券公司需完成上述存款账户开立工作。

关于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及联系人信息,以及存款账户开户文件要求,具体请见本公告附件一及附件二。特此提醒各证券公司能尽快完成存款账户的开立工作。

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公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分立上市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中国银行办理购汇业务各营业网点及联系人信息

附件二:存款账户开户文件要求

中国银行凭以下材料为各证券公司办理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手续:

1、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5、已换发新版“三证合一”证照的,2、3、4无需提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7、开户申请表;

8、开户公函;

9、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开户的还需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开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书上被授权的其他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大额交易有权确认人、办理日常结算业务财务人员、预留印鉴人、对账联系人等);

10、预留印鉴卡;

11、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中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13、银企对账协议;

14、单位基本情况表;

15、关联企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900935 股票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2016-069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及分立上市A、B股

证券账户转换操作指引(正式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披露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草案)》和《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草案)》。经对上述草案中的未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后,现形成正式版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和《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供投资者及各证券公司后续开展转股操作之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

说明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B股”或“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核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分立上市的方案,阳晨B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现就阳晨B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说明如下:

城投控股向阳晨B股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B股并安排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承继及承接阳晨B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阳晨B股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即“本次合并”)。紧接本次合并生效实施后,城投控股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环境集团(包括因本次合并由环境集团承继和承接的原阳晨B股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即“本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存续方,城投控股继续运营房地产资产和业务以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环境集团的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届时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本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随后,本公司终止上市,城投控股开始实施换股。本公司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城投控股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实施本次分立。

特此说明。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