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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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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8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9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一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一宗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福建利大家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议案

为了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剥离非主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食品”)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本次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方式转让资产的转让底价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福建利大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大家”)被确定为竞得人,成交价为20,600万元。董事会同意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福建利大家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采取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转让的方式转让金帝食品除土地及建筑物以外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原辅料和备件等存货、无形资产、机器设备等),保留土地和建筑物等资产,有利于盘活金帝食品存量资产,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根据金帝食品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82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申报的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6,943.63 万元,评估价值为7,184.87 万元,增值率为3.47%。本次资产转让采用北京产权交所动态报价转让方式,根据评估结果,金帝食品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申报的资产转让底价为8,000万元。经过动态报价程序,福建利大家食品有限公司报出最高价20,600万元人民币,被北京产权交易所确定为竞得人。本次竞价转让符合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选聘公开透明、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评估报告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及其分析原理、计算模型、重要参数等重要评估依据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取,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评估方法适用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该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最终交易价格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

4、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交易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三、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年9月30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8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董事马建平先生和董事殷建豪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马建平先生和殷建豪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均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建平先生和殷建豪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马建平先生和殷建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两位董事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马建平先生和殷建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战略发展决策、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和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对马建平先生和殷建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