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2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2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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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向志鹏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乔赟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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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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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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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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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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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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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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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6为特别议案,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功亮、黎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我们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