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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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158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6日和2016年1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且已于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8日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3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12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6年12月12日15:00—2016年12月13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尹同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36,405,467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209,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7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87人,代表股份80,910,370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1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2,297,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2,0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307,280,06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27.60%。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69人,代表股份37,592,423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7.98%。

3、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8,337,143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0.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普通议案和一项特别议案(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普通决议案一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60万元。

普通决议案两项(新增提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湛江晨鸣增资的议案

为保障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晨鸣”)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湛江晨鸣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视银团贷款投放情况逐步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湛江晨鸣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5亿元变更为人民币55.5亿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李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别决议案一项(新增提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销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八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销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销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销售公司拟将应收账款作为标的,在交易所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含 21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可分期发行。销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独立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也为后续进一步开展其他资本市场融资业务做好铺垫。

为顺利推进销售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销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与计划管理人签署保证协议,对销售公司差额支付义务以及因未及时履行差额支付义务而增加的交易费用和损失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委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文江、周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15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3日在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个人简历

李栋先生,33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审计学专业,专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湛江晨鸣财务总监、集团财务部部长等职务。

目前李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