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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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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在武汉以现场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应到代表98人,实到代表92人,请假6人。大会选举田丹先生、梅咏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田丹先生、梅咏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简 历

田丹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EMBA。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兼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军区参谋、秘书,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调研处科长,湖北证券公司证券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三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纪委书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田丹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梅咏明先生,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湖北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湖北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主管;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梅咏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在武汉市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前通知董事。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且董事会成员已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预沟通,为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不按前述要求提前发出通知,并签署了《同意豁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函》。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2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尤习贵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尤习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尤习贵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金才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才玖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金才玖

委 员:陈佳、崔少华、温小杰、邓晖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戴敏云

委 员:孟文波、袁小彬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汤谷良

委 员:肖宏江、王瑛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温小杰

委 员:尤习贵、金才玖、王瑛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简历

尤习贵先生,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中共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湖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会长;曾任江陵县李埠区龙州公社党委副书记、李埠公社组织干事,江陵县委组织部干事,湖北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干事、副科长,湖北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科级干事、副处长,湖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湖北省委组织部助理巡视员(其间:1998年5月至2001年5月挂职任西藏山南地委副书记),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其间:2002年5月至2002年11月挂职任国家民委经济司副司长),黄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湖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湖北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湖北省对口支援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

金才玖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央企投资协会监事长,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宜昌地区(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宜昌市财务开发公司综合部经理,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筹资处主任会计师、综合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三峡总公司改制办公室副主任,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宜昌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三峡保险经纪公司执行董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前通知监事。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且监事会成员已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预沟通,为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可不按前述要求提前发出通知,并签署了《同意豁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函》。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全体与会监事均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崔大桥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田丹先生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田丹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简 历

田丹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EMBA。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兼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军区参谋、秘书,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调研处科长,湖北证券公司证券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三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纪委书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在武汉市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前通知董事。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且董事会成员已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预沟通,为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不按前述要求提前发出通知,并签署了《同意豁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前通知的函》。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2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习贵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晖先生为公司总裁,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邓晖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曹元先生、刘元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胡曹元先生、刘元瑞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合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指导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方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水元先生为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陈水元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熊雷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熊雷鸣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李佳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育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育文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7-65799866

传 真:027-85481726

电子邮箱:huangyw@cjsc.com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风险偏好授权情况具体如下:

1、风险偏好陈述

为鼓励公司做大做强,愿意承担一定规模的风险水平,以实现进军行业第一方阵的战略目标;稳健管理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谨慎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管理市场风险:鼓励开展风险对冲、资本节约型的创新类投资业务,有效管理风险以获取超额收益;对传统投资业务坚持风险可控、规模适中的原则,承担适度水平的风险以获取稳健收益;积极管理信用风险:鼓励做大做强资本中介业务,积极管理信用风险以获取超额收益和更多市场份额。

2、风险容忍度

风险总量不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财务杠杆率不超过6倍;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200%;以自有资金投入的信用业务总规模不超过800亿元。

3、风险限额

整体损失不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0%;其中:信用业务坏账损失不超过信用业务总规模的1%。

4、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资金状况,择机采取如下负债融资方式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信用拆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性融资、业务融资以及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工具等。

需说明的是,上述指标目标值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情况所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市场的判断。自营证券投资和信用业务实际规模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开展业务时的市场环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金才玖先生、陈佳先生、肖宏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的议案》

为充分支持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

1、公司为长江资管提供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限额和期限内具体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董责险的购买,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简历

邓晖

邓晖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曾任湖北省邮政储汇局职工,湖北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武汉汉口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邓晖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曹元

胡曹元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中国教育科研计算网华中网络中心NIC部主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开发部经理、首席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总部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总部主管、执行副总裁。

胡曹元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元瑞

刘元瑞先生,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所总经理,兼任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

刘元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水元

陈水元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监事会主席;曾任湖北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陈水元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雷鸣

熊雷鸣先生,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湖北)产业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业务主管、副经理、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熊雷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佳

李佳女士,1971年出生,EMBA,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总经理;曾任湖北证券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业务主管兼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北京分部副经理兼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经理、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

李佳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育文

黄育文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助理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

黄育文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分析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17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金融产品代销、交易单元出租、期货交易服务、证券承销、财务顾问、租赁以及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金才玖先生、陈佳先生分别在交易对方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肖宏江先生在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任职,金才玖先生、陈佳先生和肖宏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应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16年1-11月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

2、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资产托管、运营外包、基金管理等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或接受关联人提供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注2:公司购买关联人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或关联人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股票、债券或衍生品的销售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注3:公司向关联人承租办公场所,接受关联人物业管理服务,或关联人承租公司办公场所,接受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二、确定于2017年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以上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已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利润增长和长远发展;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文件;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长江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充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业务发展,公司拟采取提供担保承诺的方式为长江资管提供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承诺。

2、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的议案》,同意为长江资管提供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承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罗国举,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长江资管获得证监会核准,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平台。

2015年底,长江资管资产总额389,503,778.66元,负债总额45,540,708.75元,净资产343,963,069.91元;2015年,长江资管实现营业收入263,964,887.5元,利润总额187,969,238.37元,净利润140,885,595.95元。

2016年11月底,长江资管资产总额1,001,072,232.93元,负债总额389,000,112元,净资产612,072,120.93元;2016年1-11月,长江资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85,153,275.09元,利润总额363,524,543.77元,净利润287,678,521.37元。

长江资管无银行贷款,无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长江资管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函》,报监管部门备案,未签订书面担保协议。公司为长江资管提供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承诺,并将这5亿元计入长江资管的净资本。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为长江资管提供担保承诺后,必须同比例扣减公司的净资本,最高可能扣减5亿元。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充分支持长江资管业务发展,确保长江资管风险控制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为长江资管提供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2、董事会意见:在对被担保人长江资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将有效促进长江资管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保证全资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促进提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而提供的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净资本报表和专项合并报表中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较小;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限额和期限内具体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3、因长江资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长江资管未就本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前,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事项。

六、其他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3:00至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武汉汉口泛海喜来登酒店(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 80 号云彩路泛海城市广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15)

联系人:张凯、陈程

联系电话:027-65799866、6579988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二)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28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集团)将250,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新理益集团通知,新理益集团将247,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万联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与万联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股份数量247,000,000股,占新理益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35.39%,占公司总股本4.47%;初始交易日2016年12月12日,购回交易日2018年12月12日。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理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97,88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12.62%;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9%。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