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进展的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进展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出具的《告知函》,马钢集团已办理完成以持有的8亿股本公司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股票质押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马钢集团于2016年12月8日,将其持有的8亿股本公司股份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国兴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0.39%。该交易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不超过3年。

3、本次质押前,马钢集团持有3,506,467,456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54%。本次质押后,马钢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8亿股,占马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3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资金用途

马钢集团本次质押融入的资金,将用于补充中长期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融资结构,以及增加资金存量。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针对本次融入资金的到期兑付,马钢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在未来几年新拓展业务板块产生的收益、增加银行融资,以及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待回购期间,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等导致履约保障不足,触及预警线、平仓线的,马钢集团可以补充股票质押,若不能及时补充股票,马钢集团可以先补充货币资金或大额存单质押或质押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等,待股票价格回升后,解除质押手续。

针对本次质押相关的信用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操作风险等,马钢集团将提前采取多种履约保障措施。

此前,2016年12月6日,公司收到马钢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本公司根据该函将马钢集团拟以其持有的8亿股本公司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6-030)。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根据马钢集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