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6-05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为案件被告;二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为上诉人

●涉案的总金额:货款51,212,820.75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2016年半年度会计报表已计提预计负债,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00万元左右

一、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特材”)与河北五矿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五矿”)发生买卖合同诉讼纠纷,详见公司2015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5-072)、2016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6-045)和2016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6-055)。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中航特材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16)冀民终603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石民三初字第0025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7864元予以退回。”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进展情况。

三、备案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6)冀民终603号)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