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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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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9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立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2日。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10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10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则会导致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凯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原因

由于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不断提升,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拟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三)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和/或为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或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和/或为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或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要对2016年9月30日及201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经公司测算,追溯调整对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经公司测算,追溯调整对公司2016年9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0.53%;对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为5.88%,虽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较为重大的事项,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后,将导致公司201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10.33亿元,2016年1-9月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2.9亿元。最终对2016年全年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影响取决于2016年四季度市场波动,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趋势判断,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将对2016年全年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积极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就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如下:

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更能客观的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租赁和交易市场,公司能够从房地产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也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以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安排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瑞华专函字【2016】02240021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凯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审议安排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

(五)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所涉及的房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10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1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376620

传真:0571-87922209

联系人:喻学斌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有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