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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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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宏盛

股票代码:60081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西部大道2号企业一号公园

J18幢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西部大道2号企业一号公园J18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宏盛科技的股份。

未来十二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持宏盛科技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6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前,普明物流持有宏盛科技33,589,968股股份,占宏盛科技总股本的20.87%,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普明物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宏盛科技的全部股份。

二、协议主要内容

2016年12月12日,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

普明物流同意将其持有的宏盛科技合计33,589,968股股份(下称“标的股份”),按照每股人民币26.8元/股的价格,以总价人民币900,211,142.4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拉萨知合。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改选

普明物流应于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促使其提名的全体宏盛科技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管向宏盛科技提出辞任,并提议召开旨在将拉萨知合提名的董事和监事人选推荐为宏盛科技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股东大会并发出通知及提议聘任甲方提名的人员担任公司高管。拉萨知合应配合提供相关适格人选及资料。

3、价款支付

在宏盛科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宏盛科技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全部改选为拉萨知合提名或认可的人员(股东大会决议日)当日,拉萨知合将全部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普明物流指定的银行账户。

4、过渡期安排

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普明物流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宏盛科技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拉萨知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协议转让的上市公司33,589,968股份中3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外,拟转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宏盛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郭永明

2016年12 月1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和身份证明;

3、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郭永明

2016年12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