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6-115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1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亲自出席 7 人,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小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目前市场行情的变化及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整,调增与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Seaco Global Limited等关联企业之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6,750,746.21元(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6-116号公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小勇、郭可、陈晓敏、刘亮回避表决,其他3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及审计工作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6-11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 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业务结构,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 股权及债权出售给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为1,560,656.78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6-118号公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小勇、郭可、陈晓敏、刘亮回避表决,其他3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决议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临2016-11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6-116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2016-038 号公告)。
鉴于目前市场行情的变化及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公司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整,调增与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Seaco Global Limited等关联企业之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 206,750,746.21元。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小勇、郭可、陈晓敏、刘亮4 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调整后的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未发现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的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此次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额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调整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的,交易活动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未发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上述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执行情况
2016年5月26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出预测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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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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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此调增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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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eaco Global Limited、浦航租赁有限公司分别为关联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海海航工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长江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上述公司外,2016年度其他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的公司均为公司5%以上股东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或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运营以及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6-117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普华永道在执行公司2015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及审计工作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普华永道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之前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会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及审计工作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与普华永道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6-118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将转让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出售资产标的名称: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以下简称“津海海运”);
●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1,560,656.78元;
●2016年10月29日,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披露了认购关联企业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增发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2015-080号、临2016-060号公告;
●2016年12月8日,本公司披露了增资深圳前海航空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2015-094号公告;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披露了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2015-109号公告;
●2016年7月5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拟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股权,详情请参阅当日相关公告;
●本次资产出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1月至10月与关联人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海运”)进行的交易发生额为24,325,245.22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业务结构,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津海海运100%股权及债权出售给海航海运,本次交易价格为1,560,656.78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海航海运为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交易对方海航海运为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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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存在日常业务往来,相关额度已经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38号公告。
三、交易标的
(一)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2、企业名称: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05
6、法定代表人:王世森
7、成立日期:2004年8月24日
8、经营范围: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货运代理;自营及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船舶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经过审计的最近一年及截止2016年8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度、2016年8月31日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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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交易价格
公司以1,560,656.78元价格出售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津海海运100%股权及债权。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47,494,087.20元。参照上述评估值,公司将以1,560,656.78元的价格出售津海海运100%股权及债权。
(三)本次交易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津海海运将不再是本公司子公司。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海航海运签署《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3、转让价款:人民币1,560,656.78元
4、股权及债权基准日:指2016年8月31日
5、股权及债权交割日:甲乙双方股东(大)会批准日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声明、保证和承诺条款,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业绩提升
受整体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运力过剩等因素影响,子公司津海海运经营业绩持续亏损,影响了公司整体效益,股权转让后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二)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资产负债率,强化以供应链为核心的发展模式,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津海海运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为津海海运提供总额为0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七、该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小勇先生、郭可先生、陈晓敏先生、刘亮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出售的子公司经营持续亏损,影响了公司整体效益,股权转让后将终止其亏损对公司效益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公告编号:2016-119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唐拉雅秀酒店六层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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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12月13日经过公司2016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16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2016-115号至临2016-118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 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 武强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087380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中心写字楼2801室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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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通过子公司 GCL ACQUISITION, INC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Ingram Micro Inc. 100%股权,已于2016 年12月5日(美国纽约时间)完成交割,Ingram Micro Inc.已成为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入IT供应链综合服务行业。银河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银河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2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