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范围及增加
个人购房贷款阶段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8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范围及增加
个人购房贷款阶段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13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范围及增加个人购房贷款阶段性担保额度议案》,同意新增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额度8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召开之日止。本公司对长虹置业提供信用担保的使用范围及担保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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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438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余晓;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80113.4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计:248078.12万元,资产负债率88.56%。本公司及关联方合并持有该公司77.14%的股权。
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地:江西省景德镇市;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孟浩;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租赁及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6187.99万元,负债总计:46625.3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1.2%。长虹置业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地:东莞市樟木头镇樟罗社区西城路长虹百荟花园22幢306-31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孟浩;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3119.6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计:25247.94万元,资产负债率58.55%。长虹置业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县花荄镇文苑路,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孟浩,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租赁;房屋中介及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发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资质经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法学品)、五金交电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4752.77万元,负债总计:69962.6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3.59%。长虹置业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孟浩;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工程设计与施工、销售、建材、钢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0322.29万元,负债总计:37183.1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3.89%。长虹置业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购房者:指本公司、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购买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长虹置业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准入。在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行同意向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本公司、长虹置业控股子公司同意为购买者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责任担保。贷款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3、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明确了长虹置业及下属子公司担保范围,有利于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办理相关业务,提高融资效率,且被担保公司均为长虹置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为个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是正常销售需要,本次新增为个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明确长虹置业担保额度使用范围及增加个人购房贷款阶段性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为个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是正常销售需要,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426,000万元和美元70,000万元,合计908,538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6年12月13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8934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04%。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