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7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为上表所列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3,940万元,担保金额不超过上表所列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及有关借款审批手续,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或协议。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上述重要子公司向银行申请83,940万元贷款授信及3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上述重要子公司向银行申请83,940万元贷款授信及3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肥业”)
住 所: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欣
成立日期:2011年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松滋肥业的资产总额为212,607.72万元,负债152,570.44 万元,所有者权益60,037.28万元;2015年松滋肥业实现营业收入246,250.16万元,净利润8,528.43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松滋肥业的资产总额为229,444.08万元,负债166,383.69万元,所有者权益62,626.2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8,026.43万元,净利润2,588.92万元。
(二)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
住 所: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二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虞云峰
成立日期:2005年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苗家湾磷矿开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硫酸、磷酸、氟硅酸钠生产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肥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02,452.43 万元,负债328,918.33万元,所有者权益73,534.10 万元;2015年肥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614.61 万元,净利润11,696.23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肥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29,444.08万元,负债166,817.88万元,所有者权益62,626.2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8,026.43万元,净利润 2,588.92万元。
(三)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联化)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
注资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长俊
经营范围:生产合成氨、化肥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氧气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化肥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内蒙联化的资产总额为311,983.60万元,负债128,918.96万元,所有者权益183,064.64万元;2015年内蒙联化实现营业收入173,188.03万元,净利润 2,781.18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内蒙联化的资产总额为278,199.34万元,负债107,705.64万元,所有者权益170,493.7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4,982.25万元,净利润-1 2,899.21万元。
(四)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
住所:内蒙古乌海
注资资本: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卞平官
成立日期:2009年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电石、烧碱、液氯、乙炔(电石气)、氯乙烯、聚氯乙烯生产与销售,电力、蒸汽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内蒙宜化的资产总额为528,567.35万元,负债467,260.21万元,所有者权益61,307.14万元;2015年内蒙宜化实现营业收入215,906.51万元,净利润-3,859.11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内蒙宜化的资产总额为562,889.83万元,负债494,676.42万元,所有者权益68,213.4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1,725.38万元,净利润 6,906.28万元。
(五)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 4-13号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洪波
成立日期:2010 年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肥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5年 12 月 31 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 1,375,908.46 万元,负债 996,276.93万元 ,所有者权益379,631.53万元;2015年新疆宜化实现营业收入291,278.55万元,净利润 14,083.17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1,429,169.20万元,负债1,037,035.69万元,所有者权益392,133.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7,244.85万元,净利润14,502.01万元。
上述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大信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2016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贷款担保的额度为表列7家子公司2016年计划向对应银行及租赁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本公司将与上列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对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项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以上被担保的子公司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868,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59%,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91,0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777,83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0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7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拟以新疆宜化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景程文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程文旅融资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景程文旅融资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二)景程文旅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对此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与景程文旅融资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
(五)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景程文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段高杨
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环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409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租赁交易及投融资咨询;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租赁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景程文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海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景程文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标的所在地:
(五)资产价值: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3418.28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新疆宜化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3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景程文旅融资租赁,转让价款30,00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然后再从景程文旅融资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新疆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景程文旅融资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景程文旅融资租赁购回。
(二)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为4.75%(基准利率),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作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
(三)租赁期限:3年
(四)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每三个月等额本金支付租金,每年还租次数为4次,3年共12次。
(五)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新疆宜化将支付景程文旅融资租赁租金总额32315.63万元。
(六)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为1500万元,租赁服务费三年合计720万元。
(七)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新疆宜化,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景程文旅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新疆宜化。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新疆宜化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八)担保措施:由本公司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新疆宜化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新疆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新疆宜化竞争力。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7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00-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及投票权。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7日
2、截止2016年12月2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4、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发行方式
2.3发行对象
2.4债券利率
2.5债券期限
2.6募集资金用途
2.7担保方式
2.8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6、审议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27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qw5649@vip.sina.com.cn
联 系 人:张中美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6 年12月30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7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6-070)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6-071号)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采取分期发行。每期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如若需要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需要,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以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事项;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发行后的转让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申请在证券交易所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选择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国家政策或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出适度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采取有关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采取分期发行。完成注册后,每期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5、债券期限
单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方式
本次短期融资券如若需要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主要授权内容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以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事项;
(2)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采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完成注册后,每期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如若需要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主要授权内容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以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事项;
(2)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报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协议、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6-07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