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6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15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三峡资产”)的通知,三峡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22,229,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192%,三峡资产未持有公司股份。
2016年12月15日,三峡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245,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9%,本次增持后,三峡集团及三峡资产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29,475,1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522%。
二、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三峡资产管理中心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三峡资产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三峡资产拟增持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增持。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未来6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三峡资产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三峡资产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