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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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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ST黑豹 编号:临2016-079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8月29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7日和2016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和《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分别于2016年12月3日和2016年12月13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和披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6年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29日起停牌, 2016年9月10日,公司初步确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2016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2343号《关于对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根据《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公司披露了回复公告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并对《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与修订,详见于2016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2016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2379号《关于对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公司披露了回复公告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并对《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与修订,详见于2016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书面征询,除公司已披露并正在进行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并正在进行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