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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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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6-10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6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0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朱明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2 选举徐兴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3 选举黄浩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4 选举陈静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5 选举张国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6 选举潘海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许永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孔爱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钟瑞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1 选举王秀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王磊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2016年12月22日下午16: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周栋

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6588028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2”,投票简称为“思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所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朱明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1.2 选举徐兴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1.3 选举黄浩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1.4 选举陈静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1.5 选举张国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1.6 选举潘海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许永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股

1.2.2 选举孔爱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股

1.2.3 选举钟瑞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股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1 选举王秀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股

2.2 选举王磊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股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