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款的公告

2016-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6-054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款30,362.26万元,该款项将全部用于公司在兰州新区的项目建设。

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1月公开出让公司位于安宁区G1408号158.651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过公开竞价,由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77,190.00万元的最高出价竞得。根据兰州市政府“出城入园”整体规划相关文件规定,上述拍卖收入的85%将列支公司用于兰州新区项目建设。公司前期已陆续收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款35,249.24万元,其中包括兰州市政府于2014年3月19日补偿给公司并要求在上述土地招拍挂后从应列支公司的85%收益中扣还的、公司先期在上述地块投入的募投项目建设资金1.6亿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2015年6月23日、7月9日、11月17日以及201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募投项目异地重建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关于收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截止目前,上述土地招拍挂后应列支公司的65,611.50万元已全部收到。

由于公司搬迁至兰州新区异地重建属于政策性搬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30,362.26万元仍应计入专项应付款,不会对公司 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具体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