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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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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2016-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6-08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2,933.95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2016年当期损益558.92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向控股股东转让南疆钢铁股权事项不构成法律障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环境”)

被申请人: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疆钢铁”)

仲裁机构:武汉仲裁委员会

2016年8月11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9),披露上实环境因与公司之子公司南疆钢铁建筑工程合同争议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南疆钢铁支付工程款及运营费2,375.03万元、利息232.92万元及违约金438.75万元。

(二)仲裁案件的裁决情况

南疆钢铁已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2016)武仲裁字第000000930号]《裁决书》,裁决如下:南疆钢铁支付工程款及运营费2,375.03万元、利息99.21万元、违约金438.75万元及仲裁费20.96万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疆钢铁根据上述裁决,已将利息、违约金及仲裁费558.92万元计入2016年损益,本次仲裁对公司向控股股东转让南疆钢铁股权事项不构成法律障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