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6-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8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柳茂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

柳茂胜先生,生于1973年12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1月至1994年10月任职深圳律普敦蓄电池有限公司,1996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品质部主管、生产部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生产二部总监,2007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品质部经理助理、事业二部副总监;2014年04月至今担任子公司营运总监 。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柳茂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柳茂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8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陈宏先生、罗贤旭先生、洪常兵先生、何天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谢获宝先生、乔惠平女士、刘剑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7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华农先生,生于1962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91年9月任国营武汉第七五二厂技术处主管工程师;1991年10月至1994年10月任深圳市律普敦蓄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农先生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协会华南地区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副理事长、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政协委员。2002年,张华农先生被评为香港紫荆花企业家奖;2004年,荣获欧洲蓄电池行业贡献奖。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张华农先生是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611,237股,通过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14,244,871股,通过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4,168,871股,合计持有158,024,979股占总股本的45.14%,张华农先生与本公司股东之一徐可蓉女士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张华农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华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可蓉女士,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8月至1995年10月任职于武汉市卫生防疫站;1995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预防科医生。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徐可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5,641股,通过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93,874股,合计持有13,579,515股份,占总股本的3.88 %;徐可蓉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徐可蓉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可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洪常兵先生,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专业。1998年7月至2002年4月任职于希捷国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2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深圳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品质及持续改善部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高级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任罗技科技(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全球供应商开发管理总监,2011年10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的供应链及运营管理工作。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洪常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洪常兵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洪常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罗贤旭先生,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京山县针织厂副厂长,京山县委办公室客场,京山县体改委副主任等职,1999年至2004年4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罗贤旭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罗贤旭先生持有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2%的股份,通过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5,231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罗贤旭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罗贤旭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贤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宏先生,生于1980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技术研发经理、越南雄韬总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陈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陈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何天龙先生,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业务经理,国际销售部副总。

何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何天龙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天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刘剑洪先生,出生于1964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化学博士,教授。2006年9月至2015年1月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2009年5月至2015年5月曾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地质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剑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剑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剑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谢获宝先生,1967年6月20日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荣获2009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兼任上市公司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获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获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获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乔惠平女士,1978年1月2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2014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瑞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乔惠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乔惠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乔惠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9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廖英女士、柒昕妤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柳茂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廖英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裁秘书、子公司物流采购经理、公司采购经理,现任公司采购副总监。2015年7月,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廖英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柒昕妤女士: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外语系越南语专业。2007年3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总裁秘书。现任项目办监控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柒昕妤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柒昕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9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4日15:00至2017年1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9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29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选举张华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罗贤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徐可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陈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洪常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何天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独立董事选举

1.2.1选举谢获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刘剑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乔惠平女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廖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柒昕妤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各项议案的信息详见2016年12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监事选举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1月4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3。

2、投票简称:雄韬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1.1,2.01元代表议案1.2.1,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如下:

股东在“对应的申报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下:

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6。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3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2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雄韬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杨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5日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1月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