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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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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小康控股确认,小康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无条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股份认购方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 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2,343,637股。具体发行数量由小康股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公司控股股东小康控股将出资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的股份,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142,343,637股的发行规模上限测算,小康控股拟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4,234,364股。

最终认购股份数将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实施条件全部得以满足后,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及其他股份认购方认购情况确定。

(四) 认购及支付方式

小康控股承诺,小康控股将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在协议第七条第1款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小康控股应在小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小康股份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小康股份承销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小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五) 锁定期

小康控股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

四、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其公允性

(一)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确定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小康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人民币27.8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二)发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发行的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详见《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详见《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和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关联董事张兴海、张兴明、张兴礼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万一、黎明、付于武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并签署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包含本次交易的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所涉相关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2.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各项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预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体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且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所涉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并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募集资金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所涉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 备查文件目录

(一)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 公司与小康控股签署的《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四)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自我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经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经本公司/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小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2,343,63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现有业务。因此,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7年公司净利润的增加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加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2017年6月30日,小康股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时间,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96,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发行价格27.82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42,343,637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34,843,637股,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2016年6月15日,公司前次首次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845.10万元,新增股份数为14,250万股,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总股本为89,250万股,假设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与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持平。

4、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36.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502.58万元;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经营情况预计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和四季度以来销量增长,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2015年度上升10%,即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60.67万元,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亦遵循上述变化比例,则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52.84万元。出于谨慎考虑,假设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分别按持平、增长10%、增长20%、增长30%来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5、假定2016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月份为2017年6月,且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分配完毕,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股本89,250万股,则2016年度的现金分红金额为8,925万元。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数;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假设数+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数-2016年度现金分红假设数。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9、假设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与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根据上述测算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扣非前后均有可能较发行前降低。但是,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资产整体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因此,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总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不但契合行业发展、满足纯电动汽车的巨大市场需求,更能使公司增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面临着能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等多重问题,新能源汽车是解决现有问题的“金钥匙”,是未来汽车产业的制高点,也是未来汽车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同时,我国十分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并已出台诸多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及应用。如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提出在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要在整车设计、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为纯电动汽车的广阔市场需求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通过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投产以及研发力度,丰富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品种、增强公司自主品牌技术研发能力,从而优化和改善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在契合行业发展、迎合市场需求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公司业务体系及行业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70%、75.11%、74.30%,公司过去三年资产负债率较高,总体负债规模较大。

与国内主要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数据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司的业务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有效改善,有助于提高长期整体盈利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公司后续的融资能力,从而获取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需求也快速增长,而自身资金积累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采用加大财务杠杆增加负债的方式、持续向银行借款来满足业务扩张的需要,在过去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6,799.00万元、121,500.00万元、157,493.60万元和160,530.99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15.17%、14.75%、17.04%和12.41%,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使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相当于减少等额债务融资,从而减少了财务费用,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近10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整车、特别是微车业务的发展,逐步在微车业务领域形成了独特的优势,是一家具备自主研发、高品质制造、国际营销能力的汽车制造企业。本次募投的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为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新能源战略项目,意义重大。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围绕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布局展开,募投项目涵盖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PACK产品等,上述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紧密相关,有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同时,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加速释放优质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汽车项目的持续增值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公司逐步打开业务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全方面实现公司健康、均衡、持续的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摸索和打拼,使得公司现有的核心管理团队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策划能力,保证了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行性。同时,以张兴海先生为首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十几年来一直保持着稳定,对汽车行业技术、业务模式及发展趋势等具有深刻理解,对公司的竞争定位和发展战略具有清晰的思路,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公司也通过外部聘用全球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专家,作为新能源汽车战略的人才储备,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聘请美国特斯拉汽车创始人马丁·艾伯哈德(Martin Eberhard)担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顾问,帮助公司新能源汽车获取在全球市场(尤其是美国和中国市场)具有竞争优势。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

公司作为国内整车制造商,一贯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当前,公司正顺应市场潮流,紧跟时代步伐,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力度并已形成了具有自身技术研发优势,瑞驰汽车旗下已有几十款纯电动专用车车型入选了工信部、国税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本的技术储备。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

公司凭借过去十多年间在传统汽车市场的开拓,以逐步建立起强大的市场营销体系,为募投项目的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销售创造了先天的优势。为最大程度地贴近目标市场和销售人群,特别针对三、四级城市和乡镇地区市场特点,公司通过发展经销商和建立专营店,积极开拓新渠道和强化销售网络。

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整车相继通过欧Ⅳ、欧Ⅴ及欧标整车的认证(WVTA)。公司产品近三年来分别销往中东、美洲、欧洲、非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个市场均配有较完善的具有统一形象标准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四、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抓住有利时机完善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采取改进措施应对主要风险因素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波动,为抵御行业风险,进一步改善经营业绩,公司将把握当下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完善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第一,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经营管理方式,在保证发展质量的前提下,控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提升产品毛利率水平;第二,努力加大海外出口销售数量,扩大海外市场份额;第三,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推出满足市场需求和顺应发展潮流的高性价比产品。此外,公司也从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物耗水平,加强采购招标环节管理等措施积极应对业务营运中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方面的风险因素。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合理统筹安排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调配资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稳妥地推进项目的建设,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实现产品创新,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和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适合消费者的新车型、新技术,保持综合竞争优势,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形成稳定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不断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日常经营效率,同时加强预算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精神,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亦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实施公司进一步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资金基础。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并将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上述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上述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将在日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鉴于小康股份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小康股份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可能低于上年度,导致小康股份即期回报被摊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小康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自我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经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鉴于小康股份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小康股份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可能低于上年度,导致小康股份即期回报被摊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作为小康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小康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小康股份利益;

2、本承诺函经本公司/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得到进一步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7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2007]500号)的规定,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21号)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元。截至2016年6月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827,9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9,474,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451,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2-00078号的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2016年6月15日,公司及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沙坪坝支行双碑分理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451,000.00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公司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年产后桥 20万套、座椅 30 万套、保险杠 20 万套、小型冲焊件 30 万套)”和“发动机零部件项目(年产 35 万套)”,项目投资总额为135,180.00万元。

截至2016年6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6,887.65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上述资金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2-00493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情况。

2、2016年7月10日,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845.10万元。上述资金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2-00493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