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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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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12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陆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代销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