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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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2016-070

B股 900904 B股 神奇B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和一致行动人的成员持股比例构成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9日、12月6日披露了《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相关内容更正的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和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康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张沛、张娅、张岩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016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书面约定的指定代表张娅提交的《通知》、《授权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新柏强减持公司股份5,7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柏康强减持公司股份20,935,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张娅增持公司股份70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2、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和一致行动人的成员持股比例构成发生变化,但不触及要约收购。

3、鉴于新柏强和柏康强累计减持比例已达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代表张娅已提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本公司予以公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通知》。

2、《授权书》。

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 600613 证券简称: 神奇制药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康强”)、张娅。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柏强实际控制人张沛、柏康强实际控制人张娅为神奇制药实际控制人张芝庭、文邦英夫妇的侄子和侄女,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新柏强、柏康强、张娅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张娅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张娅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

二、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奇制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奇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办公大楼116室

法定代表人:何平南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1日

营业期限:2012年4月11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2594172570X

经营范围:非金融性投资(融资性担保除外),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或姓名:包括张沛等37名自然人,其中实际控制人张沛持股66.1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17号龙港国际中心东楼19楼A座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85211643

传真:0851-85211522

(二)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办公大楼116室

法定代表人:何文君

注册资本:2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1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5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259417260X6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策划咨询及管理服务,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或姓名:包括张娅等36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实际控制人张娅持股39.01%。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17号龙港国际中心东楼19楼A座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85211643

传真:0851-85211522

(三)张娅

姓名:张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20102********2420

住所及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1号附1号

邮政编码:55000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新柏强的产权以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柏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柏强实际控制人为张沛,基本情况如下:

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柏康强的产权以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柏康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实际控制人情况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柏康强实际控制人为张娅,基本情况如下:

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柏强实际控制人为张沛、柏康强实际控制人为张娅,张沛与张娅系兄妹关系,两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芝庭、文邦英夫妇的侄子侄女,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新柏强、柏康强、张娅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张娅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依照《收购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张娅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新柏强和柏康强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股份;张娅增持是为了继续持有神奇制药股份而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的一种方式,实质上属于持股架构的调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新柏强和柏康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神奇制药 临2016-060号公告)进行减持,新柏强拟减持不超过 76,750,54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37%;柏康强拟减持不超过 36,534,389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84%。

张娅拟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买入本公司股份 2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7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张娅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7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5,357,6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346,0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 张娅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0,808,4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3,549,2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12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柏强持有神奇制药股份38,942,140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的 7.29%;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柏康强持有神奇制药股份 20,935,589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的3.92%,张娅持有神奇制药股份25,061,200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的4.6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柏强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5,768,0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37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0,935,589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50元;

本次新柏强、柏康强合计卖出神奇制药股份26,703,589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5%。

上述交易价格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定价原则确定。

张娅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703,6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4.41元。

上述交易价格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定价原则确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69.33%,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仍为64.46%,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7日披露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张娅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7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5,357,6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346,0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 张娅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0,808,4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3,549,2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12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增持或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它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新柏强、柏康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张娅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威海路128 号长发大厦613 室

电话:021-53750009

另外,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代表签字:张娅

2016年 12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