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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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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6-01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的通知,获悉明再远与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2016年12月15日,明再远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1,142,889股股份质押给九州证券“九州中诚股票宝2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96%。

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15日。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明再远共持有公司57,249,553股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9,973,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明再远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主要系个人原因。明再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引起明再远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也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明再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