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雪松”)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为其担保余额: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等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银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伊雪松申请最高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件为: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公司名称: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凯路7号科盈国际工业园一期厂房一的二层201单元

3. 被担保人董事长:熊钰麟

4. 被担保人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机器人及其零配件的研究、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被担保人的股东与持股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份。

6.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伊雪松资产总额:8,570,020.13元,净资产:7,998,028.87元,营业收入:225,641.04元,净利润:-2,001,971.13元。

截止2016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3,457,493.31元,负债总额4,085,013.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085,013.88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0.00元);净资产9,372,479.43元、营业收入3,225,496.11元;净利润-7,035,549.44元。

7.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伊雪松在授信银行申请最高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额度使用方向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公司对其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限1年(依据银行协议约定日期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14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72.5万元(均为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10.66亿元的1.10%。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伊雪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从事自动化设备、机器人及其零配件等业务,自2015年6月投资设立以来,信誉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提供授信担保事宜主要为其正常经营提供营运资金贷款。经过对其生产经营、订单接收情况考察后,公司认为伊雪松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伊雪松提供授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提供上述授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伊雪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弘讯科技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伊雪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该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弘讯科技为全资子公司伊雪松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伊雪松营业执照副本;

5、伊雪松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本)。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