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15:00至2016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股份数为1,596,510,2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383%。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30人,代表股份3,726,3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592,880,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77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3,223,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3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为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2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88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2%;反对3,620,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65%;反对3,62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霍雨佳律师、刘春景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