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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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6-136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含委托出席董事2人,其中:董事曹建、韩丽因公务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贺武、林岩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防范日常经营中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业务为依托,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办公地址拟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鉴于公司拟变更办公地址,故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6-137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防范日常经营中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业务为依托,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以出境游为主营业务,为了满足出境游业务支付外币的需求,防范和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1、业务规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业务为依托,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业务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投入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是否缴纳保证金及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也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远期汇率行情变动小于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的情况下,将造成汇兑损失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导致付款周期延长,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汇率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