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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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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 2016-08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重新签署<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上海泓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泓也基金”)签署了《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约定由公司和泓也基金共同出资设立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其中,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5亿元人民币;泓也基金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2016年7月26日,并购基金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5.01亿元人民币,并购基金设立后,由泓也基金进行优先级资金的募集,优先级份额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10.5亿人民币。2016年11月18日,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与泓也基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重新签署《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新《合伙协议》”),约定引入信达证券(代表“信达浙商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信达证券认缴出资10.5亿元。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与泓也基金、信达证券签署的新《合伙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签署的<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审议确认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8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8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远期

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泓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也基金”)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代表“信达浙商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重新签署了《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新《合伙协议》”),同时公司与信达证券签订了《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引入新合伙人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根据公司与信达证券签订的《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公司主要承担如下义务:在发生《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约定的条件时,公司按照约定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受让信达证券届时持有的全部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及对信达证券的固定收益进行差额补足。

一、概述

(一)公司拟承担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义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委托人)与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签署的《信达浙商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开立委托资产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为信达浙商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计划”),委托资产专用账户内的资产归委托人所有,管理人、托管人通过委托资产专用账户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信达证券依照委托人的指令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资金投资于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的不超过1,050,000,000.00份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分期缴付的,以实缴出资总额准,以下简称“LP1份额”)。

2016年11月18日,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在与泓也基金、信达证券(代表“信达浙商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同时,与信达证券签订了《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认,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

为保证公司将来能以现在约定的特定价格顺利控制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及信达证券能如期实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公司与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信达证券协商一致,签订了《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在发生协议约定的条件时公司承诺按照协议约定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受让信达证券届时持有的全部LP1份额及对信达证券的固定收益进行差额补足。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 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重新签署<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签署的<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并购基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注册资本:256,8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财政部

信达证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代码:02016)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16年11月30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法定股本14,164,696,778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仁康,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设立日期:2004年7月26日,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根据浙商银行公告的《中期报告2016》,截至2016年6月30日,浙商银行单一最大股东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79%。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杜祖国,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09月06日,营业期限自:2012年09月06日,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5-1号,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浙商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义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受让信达证券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并按约定支付受让价款,并且,届时公司应支付的LP1份额受让价款不变;在严重危及信达证券在交易文件项下债权安全的情形出现时,信达证券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提前受让信达证券所持全部LP1份额。同时,合伙企业应按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信达证券实缴出资额年化收益6.65%向信达证券分配固定收益,信达证券在任一固定收益结算日、总结算日未足额及时收到合伙企业分配的固定收益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款项时(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公司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应支付的LP1份额受让价款金额和固定收益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1、公司应支付的LP1份额受让价款金额=信达证券实际向合伙企业交付的LP1份额认购资金总额+∑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每日存续的LP1份额认购资金金额×6.65%÷360-截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不含)信达证券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已获分配的本金及收益总额(如有)-截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不含)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已向信达证券支付的固定收益应补足差额款(如有)-截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不含)公司已向信达证券支付的LP1份额受让价款(如有)。

2、固定收益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年化固定收益为6.65%,按日计提,按季支付,于每个结算日,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当期固定收益。计算方式为:每日固定收益=当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6.65%(固定收益率)/360。信达证券在任一固定收益结算日、总结算日未足额及时收到合伙企业分配的固定收益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款项时(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公司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负有义务按《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约定受让信达证券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及对信达证券的固定收益进行差额补足。因此,公司存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虽然公司董事会已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和公司未来的履约能力,一旦发生该履约行为,仍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主要风险,公司将与“并购基金”积极合作,加强投前尽调和投后管理、完善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0 股票简称:同济堂 编号:2016-08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

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产业并购基金设立的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 4.5 亿元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产业并购基金设立的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引入新合伙人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及《关于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现将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进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7月15日,并购基金管理人泓也基金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经审核通过,并购基金尚待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2016年11月18日,公司与上海泓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也基金”)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重新签署《温州同健泓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新《合伙协议》”),同时公司与信达证券签订了《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根据新《合伙协议》,公司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5亿元人民币;泓也基金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信达证券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5亿元。新《合伙协议》和《有限合伙份额远期受让及差额补足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认,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并购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合计出资19,100万元人民币,具体出资情况如下:2016年7月29日,泓也基金实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日,公司根据新《合伙协议》约定,缴付认缴出资总额的20%,即9,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1日,信达证券根据新《合伙协议》约定,缴付10,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8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充市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9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了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以下简称“南充市商业银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此次银行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充市商业银行理财,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办理的南充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8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30 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6日

至2017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编号为 2016-083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 1、2 项规定的有效证 件的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 11:00-14:00,下午 15:30-18: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尼雅彬

3、联系电话:0991-3687310

4、传 真:0991-3687302

5、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上海路130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 楼

6、邮编:830026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8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

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充市商业银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8.3亿元,剩余额度为人民币11.7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及其全资子公司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公司”)办理了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市商业银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的短期理财产品。该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同济堂医药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银行办理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从而提高资金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及201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26号、036号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南充市商业银行及浦发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办理的南充市银行及浦发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风险控制分析

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年6月3日对同济堂医药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同济堂医药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同济堂医药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同济堂医药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济堂医药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同济堂医药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四、截止本公告日,同济堂医药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委托理财的剩余额度为11.7亿元。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