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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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6 — 019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12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的议案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拟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协议签署时点计算),保理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保理费率按照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本次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卢广山、张昆辉、李聚文、谭振亚、李上福、朱建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关于审议从关联方取得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为降低贷款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利率以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等期限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不超过15%。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卢广山、张昆辉、李聚文、谭振亚、李上福、朱建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关于审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定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6 — 020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本年度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4,805万元,贷款余额299,68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拟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协议签署时点计算),保理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保理费率按照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该项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工业)控股的子公司,系中航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注册资本:25亿元

经营范围:对中航工业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内容及定价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拟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即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保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协议签署时点计算)。

保理费率:按照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向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4亿元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前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核相关资料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

2、该议案在董事会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3、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的规定,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事项符合免于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事项对公司而言,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有利,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6 — 021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本年度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余额为115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为降低贷款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利率以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等期限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不超过15%。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均未对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或担保,贷款条款均符合一般性商务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中航科工:为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5,474,429,167元

经营范围:直升机、支线飞机、教练机、通用飞机、飞机零部件、航空电子产品、其它航空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汽车、飞机、机械电子设备的租赁;医药包装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及其它机械及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实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关联交易标的内容及定价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为降低贷款成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金额为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利率以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等期限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不超过15%。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均未对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或担保,贷款条款均符合一般性商务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是公司的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而言,享受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企业借款较为优惠的利率,本次委托借款有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前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核相关资料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

2、该议案在董事会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公司拟向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事宜符合免于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条件。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

本次贷款对公司而言,享受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企业借款较为优惠的利率,对公司有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16 - 022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8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20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8日

至2017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7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17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第九层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 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第九层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8355270

传 真:010-58355214

邮 编:100028

联系人:戚侠、 蔡昌滨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