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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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19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函告,获悉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和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113,789,41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0%。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701,932,6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2%。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19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平昌县金宝森林康养产业园建设项目PPP模式公开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平昌县金宝森林康养产业园建设项目PPP模式公开采购项目

2、中标供应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森林康养产业园位于平昌县金宝新区,占地9380.4亩,分为旅游园、生态园、科普教育区,建设内容包括园区道路、石板道路、木栈道、红色观景台、养心长廊、文展中心、文化阁楼、运动休闲广场、全民健身广场、儿童活动广场、园桥、涵洞等配套设施建设。

4、项目估算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7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7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4.1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43万元(征地拆迁费用不超过1000万),占总投资比例6.59%;预备费340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53%;建设期贷款利息358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78%。实际投资额以政府方最终审计为准。

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项目运营维护期8年。如建设期延长,运营维护期顺延,整体运营维护期8年保持不变。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平昌县地处四川东北部,米仓山南麓,全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和百万人口大县。全县幅员2229平方公里,总人口107.1万人,有农业人口86.16万人,耕地62.68万亩,森林覆盖率52%。县城建成区9.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8万人。2015年,平昌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3亿元,增长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5.5亿元,增长2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6亿元,增长13.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3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39元,分别增长9.1%、10.6%。

(以上信息来自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暂定75000万元,如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四、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19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96亿元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

《关于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组转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 424 号)及《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16号),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在北京市筹建北京中关村银行,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

2、同意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认购该行总股本9.90%的股份。

3、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4、筹建期间接受北京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5、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北京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424号)

2、《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16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