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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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6-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6日起(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为香港圣诞节假期)暂停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2016年12月2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公告自2016年1月14日起暂停,后续如若恢复将另行公告。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关于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第一次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次一年年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如次一年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即2015年12月25日(含)至2016年12月26日(含)。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含)至2017年1月23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3、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一年年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即2017年1月24日(含)至2018年1月24日(含)(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2016年12月27日(含)至2017年1月23日(含)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一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16年12月27日(含)至2017年1月23日(含)的每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7年1月24日(含)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开放期,投资人在交易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及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及管理人直销机构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及管理人直销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法律法规允许和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16年12月27日(含)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2 代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晋城银行、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8 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六年第一号)。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7)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前海微众银行、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微众银行”)、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及《招商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补充协议》,自2016年12月27日起前海微众银行、汇成基金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前海微众银行、汇成基金的相关规定。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8-1176

公司网址:http://www.fundzone.cn/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9-8800

公司网址:http://www.webank.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公司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正达广等机构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

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达广”)、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金信”)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6年12月26日起中正达广、凤凰金信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自2016年12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正达广、凤凰金信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正达广、凤凰金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正达广、凤凰金信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以中正达广、凤凰金信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一)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B(代码:217014)和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代码:000651)目前暂未开通定投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其他基金均已开通定投业务,且定投起点为100元。

(二)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正达广、凤凰金信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正达广、凤凰金信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http://www.zzwealth.cn/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http://www.fengfd.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公司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3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6年12月1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17年1月6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以及2016年1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