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获得财政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获得财政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于2016年1月4日与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管委会”)签订《项目进区补充协议》。为支持新能源公司发展,高新管委会按2万元/亩给予新能源公司209亩用地土地返还款。经新能源公司申请,该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拨款资金共计418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将收到的上述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分期计入该公司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