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5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本次公告所涉诉讼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66%。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诉讼计提坏账准备4,143.38万元(未经审计)。

一、诉讼总体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公告所涉诉讼金额为20,474.50万元,为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6%。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天水鸿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9月23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水鸿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1,096.73万元,并要求吴宇材、张少华、吴雪华、卢庆桓、天水市麦积区宏炜工程机械服务中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9月23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9月27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6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2、江西盛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西盛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1,302.54万元,并要求林宗阳、王文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公司有权对林宗樟名下房产变卖、拍卖所得价款83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2016年11月15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6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3、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0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197.46万元,并要求李志坚、王丽、王军、张彦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11月15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因公司已完成与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关联的经销商的诉讼财产保全,上述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4、唐山圣通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6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山圣通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2,431.45万元,并要求梁东明、兰珍、汪红艳、刘刚、邹国良、唐山市利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公司有权对被告马宗林名下房产变卖、拍卖所得价款6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2016年11月1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6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5、大同市厦工机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同市厦工机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货款5,790.81万元,并要求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志坚、王丽、王军、张彦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11月1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6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6、山西杰力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西杰力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5,132.98万元,并要求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志坚、王丽、王军、张彦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11月1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6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7、山西杰力厦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西杰力厦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626.39万元,并要求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志坚、王丽、王军、张彦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11月1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6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8、四川杰力和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1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川杰力和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846.12万元,并要求陈宁、但惠、李志坚、王丽、刘金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11月15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6年11月16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因公司已完成与四川杰力和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关联的经销商的诉讼财产保全,上述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9、泰安市恒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6年11月22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泰安市恒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50.02万元。2016年11月22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共计提坏账准备4,143.38万元(未经审计)。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