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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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等四只债券提供转让
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东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普定县润民水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深圳市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定于2016年12月27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001”,证券简称“16嘉创01”,发行总额2亿元,票面利率6.2%,债券期限4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东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766”,证券简称“16东资02”,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利率4%,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普定县润民水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8809”,证券简称“16普水务”,发行总额3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深圳市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855”,证券简称“16彩生02”,发行总额3亿元,票面利率7%,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将于2017年1月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601”,证券简称为“国债1601”,是2016年1月7日发行的1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32元。

二、本所从2016年12月29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7年1月5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等两只债券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定于2016年12月27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117548”,证券简称“西部1603”,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利率3.5%,债券期限181日。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证券代码“117549”,证券简称“西部1604”,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3.6%,债券期限365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支付2014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4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1月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01”,证券简称为“国债1401”,是2014年1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47元。

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91”,证券简称为“新疆15Z4”,是2015年7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三、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295”,证券简称为“四川1508”,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四、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99”,证券简称为“北京1504”,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五、本所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月9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