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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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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5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3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购置房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相应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新制定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共七项制度,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本次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7 年1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3日以文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福泉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购置房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

购置房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武汉鼎杰环保电子有限公司开发的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一期)15栋共9层楼,预购面积约8,344.97平方米,预计总房款为人民币34,881,974元。(具体面积、总房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购置房产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购置房产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武汉鼎杰环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鼎杰”)开发的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一期)15栋共9层楼,预购面积约8,344.97平方米,其中,一楼面积为968.97平方米,2-9楼面积为922.00平方米,一楼销售价格为7400.00元/平方米,2-9楼销售价格为3757.00元/平方米,按总均价4180.0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34,881,974元。(具体总房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

(二)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购置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购置资产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谈判、签署、相关款项和税费的缴纳、产权证书的办理等。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五)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武汉鼎杰环保电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禾田

3、成立日期: 2003年10月10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19号

6、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及管理;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厂房租赁;物业管理;环保建筑材料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材料生产、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一期)15栋

2、标的分类:研发楼

3、购买面积:建筑面积约8,344.97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4、定价情况:按照市场价格并与销售方进行协商后定价。

5、标的状态: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抵押情况,不存在妨碍本次交易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价格及其他约定

1、公司购买武汉鼎杰承建的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一期)15栋共9层楼,预购面积约8,344.97平方米,其中,一楼面积为968.97平方米,2-9楼面积为922.00平方米,一楼销售价格为7400.00元/平方米,2-9楼销售价格为3757.00元/平方米,按总均价4180.0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34,881,974元。

2、武汉鼎杰同意将18栋4楼楼顶平台部分空间提供给公司作为室外设备(空压机、冷却塔等)的安装场所。

3、为公司顺利入住投产,武汉鼎杰应按园区现有规划设计提供电力、供水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并为公司提供24个固定停车位。公司整栋楼收房后,未装修空置楼层面积物业费第一年由武汉鼎杰代交,未装修空置楼层面积物业费第二年武汉鼎杰代付一半物业费用,此后物业费由公司自行缴纳。

(二)面积确认

研发楼面积最终以武汉国土部门出具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可按楼层分别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总房款多退少补。

(三)交易流程

1、公司于《购房意向书》签订3日内向武汉鼎杰交纳意向金人民币500,000.00元。

2、公司收到武汉鼎杰相关联系函后,签订《研发楼销售协议书》。

3、武汉鼎杰在收到公司全部房款后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与武汉鼎杰签订合同。

(四)违约责任

1、若因公司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向武汉鼎杰支付意向金或未能在《购房意向书》签订30日内与武汉鼎杰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武汉鼎杰有权将公司预订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武汉鼎杰在一个月内退给公司预购房意向金。

2、武汉鼎杰收取公司预购房意向金后,如因武汉鼎杰原因将公司预定的研发楼销售给他人,则视为武汉鼎杰违约,武汉鼎杰在10日内退给公司购房意向金。

五、本次购置房产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武汉东湖高新区位优势为公司构建良好的形象展示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未来公司人才培养和引进,并改善公司对外形象,提升公司营销体系建设,更好地拓展市场空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次购置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9日

至2017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 年01月06日0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01月 06 日 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单小荣,杨伟聪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1131号

(五)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