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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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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2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12月22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6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川能华西”)是华西能源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华西”)为执行玉林垃圾发电BOT项目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根据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章程,玉林川能华西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华西能源认缴出资4,900万元、能投华西认缴出资5,100万元。

鉴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已决定放弃对玉林川能华西51%的出资权,为推动玉林垃圾发电BOT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能投华西放弃认缴出资的5,100万元由华西能源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玉林川能华西将成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毛继红先生、黄有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推动PPP项目投资建设持续进行,自贡华西东城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专项用于“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投资建设。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6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自贡华西东城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银行融资方案、利率情况,与自贡华西东城协商选择并确定融资银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成都华西流体2017年度拟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鉴于成都华西流体2016年度银行授信即将到期,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流体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会议详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2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2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6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已决定放弃对玉林川能华西51%的出资权,为推动玉林垃圾发电BOT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能投华西放弃认缴出资的5,100万元由华西能源认缴。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为推动项目建设的继续进行,有利于项目建成投运并尽快产生效益。增资有利玉林川能华西的持续发展和综合实力提升,子公司的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增资玉林川能华西。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6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其PPP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其正在执行的PPP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建成;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开拓新的市场。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出资5,100万元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川能华西”)是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华西”)为执行玉林垃圾发电BOT项目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根据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章程,玉林川能华西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华西能源认缴出资4,900万元、能投华西认缴出资5,100万元。

鉴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已决定放弃对玉林川能华西51%的出资权,为推动玉林垃圾发电BOT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能投华西放弃认缴出资的5,100万元由华西能源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玉林川能华西将成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毛继红先生、黄有全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4%,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的对外投资总额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19%(不含本次投资)。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仁厚镇上罗村玉石公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黄有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利用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热能发电:垃圾焚烧产生的废物利用;城市废弃物项目的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玉林川能华西49%的股权;董事、常务副总裁毛继红先生,副总裁黎洪先生兼任玉林川能华西董事;董事黄有全先生兼任玉林川能华西董事长。

2、玉林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玉林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截止2016年10月31日,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5,121.32万元,净资产4,900.00万元;2016年1-10月,玉林川能华西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5,10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出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可分次出资。

3、能投华西放弃按玉林川能华西章程约定认缴的5,100万元出资权,其放弃的认缴出资权由华西能源认缴。华西能源以现金方式增资5,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玉林川能华西注册资本保持不变,玉林川能华西成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股权构成如下:

4、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本次增资完成后,玉林川能华西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5、合同生效条件:经相关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董事会认为:(1)玉林川能华西主营清洁能源、新能源环保业务,市场定位清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2)玉林垃圾焚烧BOT发电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1,200吨,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收益和稳定的现金流。(3)公司增资玉林川能华西是为解决其项目注册资金缺口,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的继续进行。(4)本次增资完成后玉林川能华西将成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有利于加强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集中管控,提升整体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认为:(1)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为解决其项目注册资金缺口,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的继续进行;有利于加强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集中管控。(2)本次增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无异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为推动项目建设的继续进行,有利于项目建成投运并尽快产生效益。增资有利玉林川能华西的持续发展和综合实力提升,子公司的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增资玉林川能华西。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增资玉林川能华西是为解决其项目注册资金缺口,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的继续进行。增资完成后玉林川能华西将成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有利于加强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集中管控,提升整体效率。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且分批出资,投资金额较小,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2016年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尽管玉林垃圾发电BOT项目较为优质,由于电厂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过程控制复杂,增资后的玉林川能华西能否准确把握发展机会、推动项目又快又好地建成投运并产生预期收益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玉林川能华西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调控、行业竞争加剧、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垃圾资源供应不足等对其电厂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4、玉林川能华西还可能面临内部经营团队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其未来经营业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2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8%。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推动PPP项目投资建设持续进行,自贡华西东城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专项用于“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投资建设。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6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自贡华西东城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银行融资方案、利率情况,与自贡华西东城协商选择并确定融资银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情况

公司名称: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龙乡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肖宇通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元

经营范围:城市开发建设、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自贡华西东城8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4、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9月30日,自贡华西东城资产总额24,953.00万元,净资产24,969.43万元;2016年1-9月,自贡华西东城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期限26个月(建设期两年零两个月)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1)自贡华西东城主营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正在执行的PPP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建成。(2)“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正处于投资建设阶段,上述担保有利于自贡华西东城顺利融资,满足其PPP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3)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根据公司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订的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自贡华西东城)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项目公司将获得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及特许经营收益、市政道路养护费用等投资收益。投资回收资金来源稳定,偿还银行借款有保障。(2)被担保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正常,且担保只限于建设期间,本次担保风险较小。(3)公司持有自贡华西东城89%的股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其PPP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其正在执行的PPP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建成;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46.58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122,9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16,116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实际发生额86,8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实际发生额20,00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3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

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流体”)原名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成都华西流体2017年度拟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鉴于成都华西流体2016年度银行授信即将到期,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流体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9月6日

注册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56号

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注册资本:20,408,164元

经营范围:阀门、机械设备开发、设计、制造、销售、阀门管道控制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成都华西流体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毛继红兼任成都华西流体董事长;公司副总裁罗军兼任成都华西流体副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林雨兼任成都华西流体董事。

3、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4、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9月30日,成都华西流体总资产6,728.68万元,净资产2,136.21万元;2016年1-9月,成都华西流体实现营业收入3,375.55万元、净利润-247.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1)成都华西流体在电站阀门设备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具有一定的专业实力和竞争优势,是公司电站锅炉阀门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供应商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供应渠道的稳定。(2)成都华西流体正处于业务发展阶段,上述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顺利融资,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3)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成都华西流体资产、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正常,完全有能力按期偿还借款,本次担保风险较小。(2)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成都华西流体51%的股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开展,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开拓新的市场。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46.58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122,9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16,116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实际发生额86,8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实际发生额20,00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3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2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15:00至2017年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6日(星期五)。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资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三分之二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9日(星期一)、1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对议案的每一审议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3、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意愿进行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