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8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120,283股,发行价格为8.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9,499,99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528,097.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0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协议签订和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各增设一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根据亳州募集资金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时间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信息及存储金额如“二、协议签订和账户开立情况”中所述。该专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以定期、通知存款等方式对该专户资金进行管理,并保证所管理资金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只能回到该专户,保证所管理资金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质押情况。甲方承诺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将及时通知丙方。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何光行、孙彬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8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8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商业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 2016 年 11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徽商银行“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CA160785(司尔特专属)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CA160785(司尔特专属)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收益计算天数:88天

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25%/年

5、币种:人民币

6、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03月24日

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二)徽商银行“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CA160784(司尔特专属)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CA160784(司尔特专属)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收益计算天数:179天

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35%/年

5、币种:人民币

6、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06月23日

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在保本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98亿元(含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含本次,其中1亿元购买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日日升人民币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成立后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和赎回,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该理财产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其收益情况),合计获得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223.08万元。

五、备查文件

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