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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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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6-063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0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远达纤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确保公司全资孙公司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纤维”)20万吨/年功能、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远达纤维实施该项目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远达纤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4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盐田改造与扩建项目合作开发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继续推进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盐化”)31.5平方公里盐田扩建海域的开发,公司董事会同意三友盐化采取合作开发的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合作开发经营者,合作开发建设并经营该海域。并同意授权三友盐化管理层具体实施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开发方案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合作开发方案、确定合作方、签署有关协议等。

合作开发方案主要内容:海域开发扩建项目预计总投资36,928万元,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在海域周边按盐田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围堤及相关设施的养殖经营项目(包括第一扬水站),预计投资35,458万元,由合作开发方支付,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定建设期3年。一期工程建成后,具备初级卤水制取及经营养殖能力。二期工程为在海域西北部建第二扬水站及相关设施,由三友盐化在合作方经营2年后开工建设,预计投资1,470万元,工期6个月。二期工程建成后,具备扩建海域初级卤水向滩内输送能力。

整体项目建成后,三友盐化将无偿获得初级卤水和按双方约定收取盐田设施使用费;合作方获得项目经营权,利用所建盐田设施自主经营养殖、旅游等盐田综合利用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获取经营收益,同时合作方定期向三友盐化支付盐田设施使用费。建设及合作授权经营期满,项目合作方投资建设的所有固定资产无偿归三友盐化所有,且合作方必须保证固定资产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合作方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满,同等条件下,合作方优先享有经营承包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65号)。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6-064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远达纤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 本次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全资孙公司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纤维”)20万吨/年功能、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远达纤维实施该项目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希望路西侧(唐山三友硅业公司西)

法定代表人:郑柏山

注册资本:134,500万元

主营业务:粘胶短纤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粘胶产品及其相关产品,低聚糖浆、半纤维素及其制品生产销售;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的来料加工业务;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口业务及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持有远达纤维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底,经审计资产总额354,585万元,净资产148,566万元,资产负债率58.10%;营业收入366,227万元,净利润16,003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80,447万元,净资产163,593万元,资产负债率57%;营业收入306,955万元,净利润20,496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远达纤维经营业绩稳定、资信良好,公司对远达纤维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壮大。为了保证远达纤维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促进其产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1.43亿元,占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31.46%,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60亿元,占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9.96%。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6-065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9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9日

至2017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持有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社会公众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三友办公大楼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7年1月4日(周三)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8519078、0315-8511642

传 真:0315-8519109

联 系 人:刘印江

2、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