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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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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9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12月21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6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4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于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及再许可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青岛袁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及再许可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关于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及再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4)。

在关联董事袁定江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转让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3,500万元。现根据实际情况,为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6,500万元,增加后公司在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为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中止与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战略合作的议案》。

同意提前中止公司与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合肥江淮园艺研究所(普通合伙)、戴祖云、宋沛、戴云玲、刘永忠、焦伏才、黄劲松、方宏建、张金美、高秀武、周阜宣、王雯雯、李曼(合计持有江淮园艺71.7834%股份)于2016年10月26日签署的《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暂时中止实施双方战略合作事宜。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9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9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

《关于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

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及再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又称“水稻工程不育系Gtlns”,以下简称“遗传工程不育系”),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选育而成的普通核不育水稻品系。本协议签署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拟对遗传工程不育系进行独家开发,选育遗传工程不育系杂交水稻新组合,进行产业化推广,存在新品种选育、产业化推广等不达预期的风险,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降低杂交水稻制种繁殖过程中的风险,提高种子生产的安全性,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公司拟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青岛袁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袁策生物)签署《关于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及再许可协议》,中心将其研发的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材料、相关专利及资料等以独家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公司使用。同时,中心授权公司将公司享有独家许可使用权的涉及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的专利权、品种权、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使用权再许可袁策生物使用。公司取得上述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的总费用(包含公司对袁策生物的再许可使用费)经评估共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叁仟万元),公司授权袁策生物使用上述知识产权的再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该再许可使用费由袁策生物直接向公司支付。

(二)鉴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于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及再许可协议>的议案》。

在关联董事袁定江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情况

名称: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

宗旨与业务范围:杂交水稻育种、栽培的研究以及杂交水稻种子、新组合的开发、推广。

法定代表人:袁隆平

开办资金:179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持有公司66,857,142股,占股份总数的5.32%,袁隆平先生为其法定代表人。袁隆平先生持有公司13,371,430股,占股份总数的1.06%。公司副董事长袁定江先生为袁隆平先生儿子。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概况

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不育系相关知识产权主要指下列内容:

1、由eat1突变体改造的水稻工程不育系Gt1ns材料。

2、与水稻工程不育系Gt1ns创制相关的专利 (2个):

(1)《水稻工程保持系的培育方法及其在水稻普通核不育系繁殖中的应用》(专利号:ZL201210426678.7));

(2)《一种水稻普通核不育系的选育方法》(专利申请号:201610012557.6)。

3、与水稻工程不育系Gt1ns相关的技术资料。

(二)杂交水稻遗传工程不育系:是由中心通过我国研发的第三代杂交水稻技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选育而成的普通核不育水稻品系。其不仅兼有三系不育系育性稳定和两系不育系配组自由的优点,同时又克服了三系不育系配组受局限和两系不育系不稳定和繁殖产量低的缺点,因此制种和繁殖都非常简便易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杂交水稻第三代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材料及相关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权评估报告》(北方亚事[2016]评报字第12-009号),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材料及相关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价值为3,015.03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心将其研发的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材料、相关专利及资料等以独家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公司使用。同时,中心授权公司将公司享有独家许可使用权的涉及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的专利权、品种权、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使用权再许可袁策生物使用。

(二)中心可以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专利权、品种权及技术秘密,但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许可合同,将该专利权、品种权及技术秘密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三)公司、袁策生物使用本合同项下知识产权的许可范围是在水稻育种领域,制造、使用、销售其产品,使用其专有方法及技术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有技术直接获得的产品。

(四)中心本合同期限内研发的杂交水稻不育系后续技术和知识产权,包括中心后续研发的遗传工程不育系材料、通过审定的不育系品种、植物新品种权、后续形成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及技术资料,应该在后续的不育系材料形成、不育系品种取得《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植物新品种取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相关专利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或相关技术秘密及技术资料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和袁策生物,向公司移交相关不育系种质材料和技术资料,并经公司向袁策生物移交相关不育系种质材料和技术资料。对于中心研发出的新的技术、专利以及利用第三代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技术研发出的不育系材料、杂交水稻新品种等,中心应独家授权公司使用,并授权公司再许可袁策生物使用。公司、袁策生物需向中心支付使用费,具体支付比例、金额等三方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五)公司、袁策生物在取得中心的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雄性不育系专利、品种权、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独家实施许可后,可以授权公司、袁策生物自己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袁策生物无需向中心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袁策生物也无需向公司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中心授权公司的许可使用期限,以及经中心同意由公司授权袁策生物的许可使用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年。

(七)公司、袁策生物使用本合同知识产权的许可范围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八)公司取得上述知识产权独家实施许可的总费用(包含公司对袁策生物的再许可使用费)经评估共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叁仟万元),公司授权袁策生物使用上述知识产权的再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该再许可使用费由袁策生物直接向公司支付。袁策生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全额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再许可使用费。公司在收到袁策生物全额支付的上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全额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叁仟万元)独家许可使用费。

(九)如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或无法按约定的方式授权袁策生物使用本协议中中心授权公司独家许可的相关知识产权内容的,三方一致同意直接由中心授权袁策生物使用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家许可,独家许可使用费人民币3000万元(叁仟万元)由袁策生物直接支付给中心。如果袁策生物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不付款至公司,则三方一致同意直接由公司取得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家许可,独家许可使用费人民币3000万元(叁仟万元)由公司直接支付给中心。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第三代杂交水稻遗传工程不育系的研究代表着国际杂交水稻技术发展的方向,兼有三系不育系育性稳定和两系不育系配组自由的优点,可有效降低杂交水稻制种繁殖过程中的风险,提高种子生产的安全性,通过此次交易,可以促进公司研发能力的提升,继续保持公司在国际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上的领先优势。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认为:“一、鉴于公司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本次交易有助于降低公司制种繁殖过程中的风险,减少公司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研发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9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隆平高科)拟将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蔬菜)90%股权转让给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不动产),转让价格为110,025,930.50元。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隆平蔬菜90%股权。

隆平蔬菜成立于2007年4月27日,现持有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216616557685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长沙县星沙工业小区园内(寿昌路17号),经营范围为蔬菜、水果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隆平蔬菜100%股权。隆平蔬菜目前持有长沙隆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物流)90%股权及长沙亚平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平物流)90%股权。

隆鑫物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股权,隆平蔬菜持有90%股权。隆鑫物流主要从事物流园运营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隆鑫物流拥有位于岳麓区麓谷高新区55,178.57㎡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隆鑫物流享有人民币122,511,138.93元的债权。

亚平物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股权,隆平蔬菜持有90%股权。亚平物流主要从事物流园运营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亚平物流拥有位于岳麓区麓谷高新区9,983.21㎡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亚平物流享有人民币23,237,827.18元的债权。

隆平蔬菜、隆鑫物流、亚平物流以下合称为“标的公司”。

2、隆平蔬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模拟合并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万元

3、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6]1-14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隆平蔬菜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1,940.65万元。

三、交易方式

1、经双方初步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款为人民币110,025,930.50元(股权对价款),平安不动产同意分别代隆鑫物流、亚平物流清偿公司对隆鑫物流、亚平物流债权总额的90%,即131,174,069.50元(债权代偿款)。股权对价款加债权代偿款合计241,200,000.00元。

2、总对价分两期支付:

(1)首期对价款为:本次转让的股权对价款人民币110,025,930.50元及70%债权代偿款人民币91,821,848.65元,合计人民币201,847,779.15元。

(2)二期对价款为:30%债权代偿款39,352,220.85元。

四、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计划对隆平蔬菜90%股权进行转让,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有利于公司产业进一步升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成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如本次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标的股权交割及付款义务,则本次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约9,000万元。

本次交易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9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中止与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战略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与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园艺)主要股东合肥江淮园艺研究所(普通合伙)、戴祖云、宋沛、戴云玲、刘永忠、焦伏才、黄劲松、方宏建、张金美、高秀武、周阜宣、王雯雯、李曼(合计持有江淮园艺71.7834%股份,以下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

《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了多次深入谈判,但由于本次合作所面临的客观情况发生难以预测的变化,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价格、交易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预计将不能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在“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届满60天内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双方拟签署《关于暂时中止双方战略合作的约定书》,提前终止《框架协议》,暂时中止实施双方战略合作事宜。双方高度认同隆平高科与江淮园艺在蔬菜种子产业领域的互补价值,仍然视对方为国内蔬菜种子产业战略合作的第一选择。交易对方承诺,如江淮园艺在本约定书签署后1年内实施对外实质性转让控股权的,同等条件下隆平高科具有优先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中止与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战略合作的议案》。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9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通知,称其于近日将原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登记(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6,194,674股的0.84%);同时将6,779,146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6,194,674股的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大新股份共计持有公司144,384,310股股份,其中质押股份数共计138,199,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0%)。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9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

及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按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按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进展公告》)。目前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收回全部本金25,000万元,并获得收益2,119,178.09元。

二、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决策委员会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等。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投资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 2016?年?4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决策委员会新增不超过10亿元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理财机构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或其他非关联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等。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投资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9日和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理财产品的公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公司决策委员会批准,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016年度第147期收益凭证产品基本情况

1、认购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起始日:2016年12月22日

4、到期日:2017年3月22日

5、凭证收益:若投资人持有该收益凭证至到期日,则可获得期初凭证认购金额及与挂钩标的表现相关的浮动收益,预期收益率(年化)为4%。

挂钩标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二)主要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十二个月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5.4亿元(含本公告所列产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