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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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6-03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贷款利率:同期银行借款利率

●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审议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9:30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郭矿生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控股子公司——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新铁路”)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

(二)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郑新铁路”

2.委托贷款金额: 8000万元人民币

3.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4.贷款利率:同期银行借款利率

5.贷款付息方式:按月结息

6.贷款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借款人基本情况

郑新铁路是2007年8月22日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成立的一家以铁路运输为主,兼营商贸和其他运输延伸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郑新铁路法定代表人孟庆德,现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51%;中州铁路以实物、货币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49%。其负责修建并管理的新郑至马寨段铁路西起新郑市辛店镇马寨车站,通过赵家寨煤矿专用线与煤矿相连,东至新郑换装场与国铁京广铁路接轨,是赵家寨煤矿煤炭外运的专用通道。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郑新铁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925.59万元, 净资产为2,785.97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054.29万元,净利润为-1,157.06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758.58万元,净资产为2,620.04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2,631.77万元,净利润为-165.93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郑新铁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