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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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2016-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于2016年6月29日发行了万泽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私募债券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募集资金规模为70,000.00万元,分为“16万泽01”和“16万泽02”两个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16年12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6年12月29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换股期间,万泽集团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万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7,67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40%;通过金鹰万泽1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595,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进入换股期后,万泽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按本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测算的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上限为38,907,285股,如果本期可交换债券全部完成换股,万泽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将变为224,365,5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62%。按此测算,万泽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林伟光先生。

以上变动为本公司根据万泽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所作的测算,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因换股减持的实际股数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万泽集团因换股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