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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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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1,076,23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3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46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效期6个月。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34,529,14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0,779,403股。

4、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认购的13,452,915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6家投资者认购的121,076,232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票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2016年12月31日系法定节假日,因此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月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34,529,14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0,779,403股。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6名投资者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象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象屿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象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象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1,076,23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3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