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暨举办开业仪式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5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暨举办开业仪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用自有资金4.5亿元参与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公司持股比例为15%,并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22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23日、2016年8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公告》等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建组”)转自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湘银监复﹝2016﹞32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三湘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为: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国际D座。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七、核准梁在中、刘令安、王本奎、李鹏程、赵想章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梁在中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刘令安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胡普辉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八、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九、请自核准之日起1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湖南银监局办理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并持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后,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要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农、社区、创新创业等客户开展金融服务。

收到批复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6日在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国际D座)顺利举办了开业仪式。

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