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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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江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吕俊先生、总裁助理

范广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60,850,600股、3,996,000股和1,518,48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居建平、万 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