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7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6日14:4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5日-2016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15:00至2016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张志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44,052,139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144,051,1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69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彭东律师和李国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052,1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志强、范玉金、潘敬坤、杨志云、李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2,178,0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彭东、李国意
3、结论意见: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