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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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12月26日,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威”或“乙方”)签署了《合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与安和威在深圳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兆威新能源”或“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技术开发,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生产、销售;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出资比例为49%;安和威拟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出资比例为51%。

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长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安和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08418883A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德社区吓坑二路64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叶楚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6207.1672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的研发、销售;兴办实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物业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的生产、安装;电力设施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五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生产经营高低压配电设备、箱变设备。

2、安和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德社区吓坑二路64号办公楼4楼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技术开发,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生产、销售;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

5、股东出资情况:

兆威新能源的具体信息以工商设立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具体方案

1、合资公司拟注册名称为“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主管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设置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持有49%股权;乙方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持有51%股权。

3、合资公司拟设置为有限责任公司。

4、合资公司拟设置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技术开发,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生产、销售;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

5、合资公司拟设置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德社区吓坑二路64号办公楼4楼。

(二)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一名,乙方提名两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4、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乙方提名。

5、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三)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有权力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安和威是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证券代码:839767),以电力建设、先进制造业研发、生产和集成为主业,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微电网系统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系统建设及运维方面,拥有成熟的技术、产品和团队。本次公司与安和威设立的合资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技术开发,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生产、销售;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此次设立合资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推动公司在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布局与发展,加快实现公司构建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目标。本次投资有利于将人、车、桩串联,形成互联网、车网、电网、路网四网融合,实现公司桩、车、运、维、投一体化、规模化的战略格局。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完善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但合资公司的成立运营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业务的培育和拓展需要一定过程,公司将与安和威共同促使合资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市场和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安和威合资设立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在技术、市场、资本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在新能源充电、储能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和多角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合作各方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进而加快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促进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此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