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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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15:00 止。2016年12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599855750.43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599874386.20份的99.99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99855750.43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5%降低为0.10%。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7500元,合计为3.7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和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平安银行《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托管费率并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15:00 止。2016年12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700013019.9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700214277.39份的99.9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700013019.9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0%降低为0.6%,托管费率由0.2%降低为0.1%。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7500元,合计为3.7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和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平安银行《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的公告

根据《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12月27日起提高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4)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具体方案如下:

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更新,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详情。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