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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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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1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百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682,474.97元的价格收购李萱持有的西藏红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红坤”)12%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收购完成后,西藏红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李萱持有西藏红坤12%的股权,属于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子公司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对东百大厦A楼立面进行幕墙改造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东百大厦A楼立面进行幕墙改造,预计装修投入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上述幕墙改造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对东百元洪店进行装修改造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东百元洪店进行业态调整并重新装修,预计装修投入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5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上述装修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稿)》(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对本次收购事项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物流地产业务的整体布局和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子公司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解决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因长期资本金投入不足而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增资理由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因长期资本金投入不足而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对东百大厦A楼立面进行幕墙改造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一致同意对东百大厦A楼立面进行幕墙改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对东百元洪店进行装修改造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东百元洪店进行装修改造有利于完善其经营业态,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1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东百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睿信”)拟以人民币1,682,474.97元收购关联人李萱持有的西藏红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红坤”、“标的公司”)12%的股权。

●除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李萱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西藏红坤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子公司东百睿信持股88%,李萱持股12%。现东百睿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李萱持有的西藏红坤12%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82,474.97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百睿信将持有西藏红坤100%的股权。

李萱持有西藏红坤12%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李萱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李萱,女,中国国籍,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二)关联关系说明

李萱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红坤12%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之(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之(五)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认定情形,构成公司关联人。李萱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西藏红坤12%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西藏红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黎民

住 所:西藏那曲地区物流中心拉萨南路39号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运营、管理及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需批准的项目除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财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1月30日,西藏红坤资产总额为21,108.44万元,净资产为

1,311.47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40.7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东百睿信持股88%,李萱持股12%

最近12个月内进行资产评估情况: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对西藏红坤及其下属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闽联评字(2016)第A-004号),评价基准日为2016年2月25日。

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质权人为西藏红坤的子公司佛山睿优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交易标的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在股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前,李萱对西藏红坤共计享有25,076,059.25元的债权。经双方确认,西藏红坤对李萱的该笔债务由东百睿信代为偿还。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截止股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西藏红坤的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1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82,474.97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李萱

乙方:福建东百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其持有西藏红坤12%的股权以人民币1,682,474.97元转让给乙方。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签订本协议后2日内,甲方及乙方的下属公司佛山睿优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西藏红坤的工商行政机关提交股权质押注销法律文件,将甲方持有的西藏红坤12%股权进行质押注销登记。

2、股权质押注销登记完成后2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向西藏红坤的主管工商行政机关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件,共同完成将西藏红坤12%股权转让给乙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收到西藏红坤注册地工商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甲方将西藏红坤12%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收件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合计841,237.49元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西藏红坤12%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及董、监、高工商变更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841,237.48元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

(三)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有关西藏红坤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双方确认,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6年11月30日,在股权基准日前甲方对西藏红坤共计享有25,076,059.25元的债权,双方同意,甲方已将其持有的西藏红坤12%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办理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代西藏红坤一次性向甲方偿还债务共计25,076,059.25 元。

2、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偿还上述债务后,甲方在西藏红坤的所有权益均已实现并结清,已不存在其它债权债务关系。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偿还债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款项,并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对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公司将取得西藏红坤的完全控制权,可有效提高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物流地产业务的整体布局和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

(五)西藏红坤财务报表(截止2016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金额:人民币2,3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16年12月26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东百”)增资人民币2,300万元,追加的投资全部计入世纪东百资本公积金,不作为注册资本的增加。本次增资完成后,世纪东百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世纪东百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本次对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故无需签订增资合同。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住 所: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1068号蔡塘社区发展中心半地下层至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夷

世纪东百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百货零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

三、增资标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5年度相关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增资行为不会改变世纪东百的股权结构,世纪东百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情形。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使世纪东百的资本金与其资产规模相适应,可改变因长期资本金投入不足而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导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金额:人民币3,3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16年12月26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洲际酒店”)增资人民币3,300万元,追加的投资全部计入洲际酒店资本公积金,不作为注册资本的增加。本次增资完成后,洲际酒店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463.53万元,公司对洲际酒店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本次对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故无需签订增资合同。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817北路88号百华大厦20-2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463.5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鹏

洲际酒店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酒店商务、客房、大型餐馆、饮品店。

三、增资标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5年度相关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增资行为不会改变洲际酒店的股权结构,洲际酒店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情形。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使洲际酒店的资本金与其资产规模相适应,可改变因长期资本金投入不足而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导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