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大资产出售的
交易价款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5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大资产出售的
交易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福股份”)为了摆脱传统产业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困境,经201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日用陶瓷、竹木制品等家用品制造与分销业务、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进行剥离,即向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转让剥离业务涉及的16家子公司全部股权和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合计21,995万元其他应收款债权。根据相关的评估报告与审计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3,000万元。2016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了同孚实业支付的最后一笔交易价款21,070万元及利息费用8,921,813.75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的履行详情如下:
一、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易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如下:
①协议签署并生效后一个月内,同孚实业应向冠福股份支付交易总价的10%,即4,300万元;
②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六个月内且标的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除广州五天外)后,同孚实业应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的41%,即17,630万元;
③余款21,070万元由同孚实业在标的资产自交割日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前述“交割日”指完成标的公司(除广州五天外)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当月的最后一日。同时同孚实业需以余款金额为基数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自交割日次日起算。
二、交易价款的支付情况
①截至2016年1月25日,同孚实业向冠福股份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款4,300万元。
②截至2016年6月23日,同孚实业向冠福股份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7,630万元。
③截至2016年12月20日,同孚实业向冠福股份支付了股权转让余款21,070万元及利息费用8,921,813.75元。
综上,同孚实业已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约定向冠福股份支付了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利息。
三、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详情查询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12月9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等相关信息;2016年7月1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出具的意见。
四、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单据。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5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收到政府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及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石首”)于近期收到当地政府奖励共计44,157,027元。
以上资金已于近期拨付到能特科技及能特石首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特科技及能特石首收到的财政奖励资金44,157,027元将列入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项目,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上述奖励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