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4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1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为9人,实际参会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1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748 股票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4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1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汉华主持,应参会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4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4月19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需对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增加额度。
《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1票弃权,1票反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条件,故不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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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年初至2016年11月30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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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维高科”)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7207.69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华;
住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聚乙烯醇、电石、醋酸乙烯制造及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5年度总资产28,331.61万元,净资产8,987.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762.89万元,净利润-267.71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江维高科具有重大影响。
3、履约能力分析
江维高科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江维高科购电,同时向其收取容量费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此次补充增加的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本次议案中的补充增加关联交易为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