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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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ST中发 公告编号:临2016—08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否。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发科技”)于2016年12月26日收到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邮件通知,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春华”)、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通信”)、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坤投资”)于2016年8月1日至12月2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我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紫光集团持有中发科技13,942,968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8.80%;紫光通信持有中发科技1,900,000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1.20%。2016年8月1日至12月26日期间,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7,926,300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5.00%。交易完成后,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共持有中发科技23,769,268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1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简介

(一)紫光集团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字集成系统设备、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用房;租赁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经营期限:2005年6月13日至2035年6月12日

(二)紫光通信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年2月8日至2040年2月7日

(三)西藏春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2月9日至2045年2月8日

(四)西藏通信

经营范围:通信科技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及服务;对通信科技业及项目进行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5月15日至2065年5月14日

(五)健坤投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请投资者关注同日披露的《中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ST中发 公告编号:临2016—082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54),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为:自2016年6月29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增持计划的数量预计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增持比例根据未来证券市场、股价及其他影响因素的动态变化情况确定。

2016年6月29日至12月26日,瑞真商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市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文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安徽瑞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73,400股,平均增持价格为22.29元/股,累计增持比例达到1.69%。本次增持后,瑞真商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4,359,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9%。

二、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瑞真商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中发

股票代码:60052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东门外(清华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十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东门外清华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八层8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金珠西路158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2-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3-1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A栋5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发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紫光集团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字集成系统设备、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用房;租赁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经营期限:2005年6月13日至2035年6月12日

(二)紫光通信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年2月8日至2040年2月7日

(三)西藏春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2月9日至2045年2月8日

(四)西藏通信

经营范围:通信科技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及服务;对通信科技业及项目进行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5月15日至2065年5月14日

(五)健坤投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紫光集团

(二)紫光通信

(三)西藏春华

(四)西藏通信

(五)健坤投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紫光集团、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基于对中发科技未来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及转型发展的信心,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中发科技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集团、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企业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中发科技股份,同时,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中发科技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紫光集团持有中发科技13,942,968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8.80%;紫光通信持有中发科技1,900,000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1.20%。2016年8月1日至12月26日期间,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7,926,300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5.00%。交易完成后,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共持有中发科技23,769,268股股份,占中发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1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2016年8月1日至12月26日期间,紫光通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3,1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买进价格区间为16.87元/股至23.50元/股。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期间,紫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约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买进价格区间为20.85元/股至23.07元/股。

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期间,西藏春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买进价格区间为22.31元/股至22.60元/股。

2016年12月23日,西藏通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买进价格区间为22.33元/股至22.57元/股。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期间,健坤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买进价格区间为21.32元/股至22.59元/股。

三、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本次买入的中发科技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最近24个月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目前,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也未与上市公司就未来达成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入中发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6个月内不存在卖出中发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中发科技住所,以备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日期: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