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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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菁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菁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

文菁华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顺威股份”)于2016年1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文菁华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209号)。文菁华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函,现将回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请你说明此次减持预披露与2016年5月报告书中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

回复:

2016年4月28日,本人通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增盈1号”)与新余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祥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新余祥顺持有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100,238,385股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6%,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人通过增盈1号持有顺威股份25.06%的权益。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已在顺威股份相关公告中披露。

2016年5月5日,顺威股份披露了本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5月18日及5月28日,顺威股份披露了本次权益变动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上述报告书中对本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顺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的披露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已经更新,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以顺威股份2016年5月28日公告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为准。

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中,本人明确披露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等情况,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顺威股份的可能性。

同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第三节第五点“上市公司转让股份的相关锁定承诺情况”中披露,本人将承继新余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顺威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黎东成、麦仁钊、杨国添、何曙华所作出上述董监高离职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2016年1月30日黎东成、何曙华、杨国添的申报离任生效时间已满6个月,截至2016年2月27日麦仁钊的申报离任生效时间已满6个月。本人将遵守该股份锁定承诺。

2016年12月21日,顺威股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本人“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4,000,000股至100,238,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06%)。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连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此次减持预披露与顺威股份2016年5月28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中披露的内容保持一致。

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请你说明此次减持的目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时间较短的原因,是否存在获悉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风险的情况。

回复:

本人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第二节第一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中披露:本次权益变动系以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分享上市公司收益为目的。由于本人资金需求,现拟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在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择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未获悉上市公司任何尚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风险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